继续教育学院(浙江河(湖)长学院)
关于开展学校第四轮党政机构、教辅机构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教职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轮党政机构、教辅机构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序做好本部门岗位聘任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聘任人员范围
学校现有在岗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含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
岗位聘任条件
按照《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定”方案(2020版)》《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和各单位(部门)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执行。
岗位聘任时间安排
(一)4月16日上午,本部门将在网站发布《第四轮聘任岗位汇总表(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附件1)及本单位(部门)的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附件2)。
(二)4月19日下班前,请各教职工进行岗位申报,填写《管理服务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交本部门岗聘小组组长。
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交拟申请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岗位聘用小组审核并汇报分管校领导后签署聘任意见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三)管理服务岗位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管理服务岗位的聘任结果。
(四)管理服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的聘任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认。
(五)聘任公示。
(六)学校统一发文聘任,并签订新一轮的聘用合同。
请部门各教职员工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1:第四轮聘任岗位汇总表(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
附件2:继续教育学院(浙江河(湖)长学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附件3:管理服务岗位聘任申请表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第四轮聘任岗位汇总表(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pdf
附件2:继续教育学院(浙江河(湖)长学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