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暨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提升学校软科学项目研究的水平,提高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的能力,夯实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培育工作,特开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湖)长制软科学研究基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情况
(一)本项目的申报内容主要依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湖)长制软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软科学研究基地的主要内容根据指南要求(见附件)进行,题目自拟。也欢迎自主选题申报,两种选题无差别评审。
(二)本次申报将作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湖)长制软科学研究基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遴选申报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基地项目的依据,即在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直接上报。
二、研究期限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湖)长制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12个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24个月。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三、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湖)长制软科学研究基地研究培育项目需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宣教或科普视频(视频版权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所有且无争议)。
2.学术论文:要求公开发表一篇VII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标注项目资助基地名称,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篇VI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另配套0.5万元经费。
3.该研究内容后续成功获批VI类及以上项目。其中,获批V类科研项目,另配套1万元经费;获得IV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另配套2万元经费。
4.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需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学术论文
要求公开发表一篇VII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标注项目资助基地名称,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篇VI类以上学术论文另配套0.5万元经费。
2.科研项目
该研究内容后续成功获批VI类及以上项目。其中,获得V类科研项目,另配套1万元经费;获得IV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另配套2万元经费。
3.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4.获得厅级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
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分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四、项目资助情况
经专家评审,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给予1.5万元/项的研究经费;其他配套资助成果经费,根据成果完成情况予以一次性发放。
五、申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不限项申报形式进行,申请人按要求申请书(见附件)。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将汇总表、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稿同步报送校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立项结果。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929153(88153);地点:教学科研综合楼1211室;联系人:沈晓红。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湖)长制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选题指南.docx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数字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软科学研究基地培育项目选题指南.docx
科技处
2022年5月9日